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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扩员:新发展机遇与挑战

来源:《国际问题研究》2017年第6期    作者:白联磊    时间:2017-11-24

 

 

〔提    要〕 上海合作组织扩员是印巴两国与上合组织创始成员国深思熟虑后的慎重决定。扩员顺利实施得益于相互需要增强、内外环境变化和扩员制度完善三个条件。扩员是上合组织发展壮大的必经阶段。印巴两国加入上合组织为成员国经济发展、贸易融通、能源合作、交通互联、安全合作带来了新机遇。为充分利用扩员机遇,上合组织需妥善处理决策效率、共同身份构建、不同互联互通思路整合等挑战,弱化扩员副作用。

〔关 键 词〕 上合组织扩员、地区一体化、区域合作

〔作者简介〕 白联磊,365皇冠体育欧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 D814.1

 

 

2017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在阿斯塔纳召开元首峰会,通过了给予印度、巴基斯坦上合组织成员国地位的决议。扩员是上合组织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不仅意味着面积、人口、经济总量的扩大,也令中亚和南亚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扩员后,上合组织将在经济、能源、交通和安全合作方面迎来新机遇。与此同时,扩员也可能带来新的挑战。深入剖析扩员机遇,预估可能挑战,有助于最大程度趋利避害、兑现扩员红利,对上合组织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一、扩员是各方的慎重选择

 

印巴加入之前,上合组织潜在的扩员对象有四个——蒙古国、印度、巴基斯坦和伊朗,均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蒙古国并未提出加入申请,伊朗长期遭受制裁的事实影响其加入。因而,印巴成为最具潜力的扩员对象。

印巴在2005年成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两国与上合组织经历了12年的接触和互动。在这个过程中,印巴加入上合组织的意愿逐渐明朗和坚定,上合组织接纳印巴的共识也逐渐达成。因此,印巴加入上合组织是两国与上合组织创始成员国深思熟虑后的慎重决定。概而观之,扩员的顺利实施得益于三个条件。

第一,印巴作为观察员国参与上合组织活动,与创始成员国互动增加,相互信任和需要增强。2004年6月,上合组织启动了观察员机制,第二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申请并成为观察员国,两国开始定期参加上合组织年度会议,向成为正式成员国迈进一步。2009年,叶卡捷琳堡峰会上,四个观察员国开始参加元首会议,成员国与观察员国的关系进一步密切。这个过程中,印巴对上合组织的认识逐渐深入,上合组织成员国对印巴两国的信任度和重视度也在提升,特别是印巴对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推进阿富汗和平进程的独特优势得到认可。

第二,国际环境和内部关系变化加快扩员决策。从国际环境看,2014年前后,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推出、乌克兰危机,客观上凸显了上合组织凝聚成员国力量、抵抗外部压力的价值,从而促使上合组织更加重视扩员对自身发展的意义。从内部关系看,2014年以来,中俄战略互信和战略协作增强,对两国在扩员问题上达成共识产生积极影响。欧亚经济联盟的建立、“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推进等,让中亚地区获得了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动力,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中亚成员国对扩员可能削弱中亚中心地位的担忧。

第三,扩员制度完善与印巴加入意愿相互促进。2010年6月,上合组织塔什干峰会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在此背景下,印度表达了成为上合组织正式成员国的愿望。[1]巴基斯坦则于2010年在所有观察员国中首个正式提出加入上合组织的申请。[2] 2014年,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批准《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程序》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修订案,意味着上合组织扩员程序基本明确。这促使印度外长斯瓦拉吉于2014年杜尚别峰会上正式提交了加入上合组织的申请。

 

二、扩员带来新机遇

 

印巴作为世界人口大国和地区军事、经济大国,其加入上合组织为促进经济发展与贸易合作、增进地区安全等创造了新机遇。

(一)经济发展和贸易合作

经济合作是上合组织发展的两个轮子之一。经济合作因范围广、层次多、关系民生,重要性日益上升。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别是世界和地区经济大国,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16年,按照当年汇率计算,印度GDP排名世界第7,巴基斯坦排名世界第41。在加入上合组织之前,两国GDP、对外贸易总量、吸引外来直接投资总额分别相当于上合组织全体成员国的20.06%、19.95%和22.85%,而两国人口总和则相当于上合组织成员国总和的95.45%。(表1)两国加入上合组织将为成员国经济发展、贸易合作创造良好机遇。

 

表1  2016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经济状况比较



GDP总量

(亿美元)

人均GDP

(现值美元)

外贸总额占

GDP(%)

人口

 (百万)

FDI净流入占GDP

(%)

印度

22635

1709

40

1324

2.08

巴基斯坦

2837

1468

25

193

0.36

中国

111991

8123

37

1379

1.52

俄罗斯

12832

8748

46

147

2.57

哈萨克斯坦

1337

7510

62

18

3.57

吉尔吉斯斯坦

66

1077

111

6

17.06

塔吉克斯坦

70

796

53

9

4.95

乌兹别克斯坦

672

2111

42

32

1.60

 

注:①②③④为2015年数据。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开放数据库,https://data.worldbank.org/indicator。

 

1. 促进成员国经济发展

印巴长期经济增长前景较好,将成为上合组织成员国经济成长的机遇。1990—2016年,印度和巴基斯坦年均经济增长率分别为5.35%和5.18%,在上合组织成员国中仅次于中国。2016年,按当年汇率计算的印巴人均GDP分别为1709美元和1468美元,属于世界银行划定的中低收入水平。因此,印巴经济增长具有起点低、增长快的后发经济体特点,借助上合组织已有和即将推出的经贸和交通便利化措施,各成员国有望利用印巴经济崛起的历史契机实现共同发展。

印巴人口优势突出,有助于缓解上合组织成员国劳动人口老龄化的总体趋势。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印度自1966年开始,巴基斯坦自1992年开始,人口抚养比逐年下降,意味着人口红利将持续释放,成为经济增长的动力。相比之下,中国和俄罗斯的人口抚养比分别从2011年和2009年开始上升,老龄化将成为经济增长的挑战。当前,印巴人口抚养比仍然高于中俄,但是人口红利已经对经济增长产生积极影响。[3]在未来的全球经济周期中,印巴两国充裕的劳动力资源将扮演无可替代的角色。两国加入上合组织后,有望通过跨国产业分工,实现人力资源的跨国再分配和再利用,从而促进上合组织成员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

2. 促进成员国贸易合作

印巴工农业结构较为完整,具有开展对外贸易和产能合作的有利条件。印巴加入上合组织后,8个成员国分别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开展跨国产业转移、产业分工和贸易合作。从进出口产品结构看,印巴以出口矿物产品、农产品、工业原材料和初级制成品为主,俄罗斯以出口能源和矿产品为主,中亚成员国主要出口能源、矿产品、农产品及少量初级制成品,而中国则主要出口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印巴出口货物类型与中亚国家接近,但制造业水平稍高,且贸易规模巨大,其加入上合组织将令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类型更加多样化。

目前,巴基斯坦为推进和中亚国家的贸易合作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2015年3月22日,巴基斯坦发布《2015—2018年战略贸易政策框架》,提出尽快完成巴基斯坦—阿富汗跨境贸易协定,加快阿富汗—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跨境贸易协定谈判,重启中国—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四国过境贸易协议,由巴基斯坦商务部牵头推动巴基斯坦—阿富汗和中亚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制度框架规划。[4]印度也在利用IT产业、医药产业、生物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拓展中亚、俄罗斯的市场,特别是希望建设以印度为核心、以中亚为对象的客户关系网络,为对象国提供医疗、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产品。[5]此外,印巴快速工业化对能源、矿产品需求巨大,也将促进上合组织在相关产业的合作。

(二)能源合作和交通联通

印巴重视中亚能源潜力,希望开辟和中亚的能源、贸易通道。两国加入上合组织后,通过上合组织交通及贸易便利化机制,可为中亚国家走向海洋提供更佳机遇。两国与其他成员国需求互补、相向而行,将为上合组织能源和交通合作提供宝贵机遇。

1. 扩大能源合作

印巴两国都是能源净消费国。截至2016年,印度是继中国、美国之后世界第三大一次能源消费国。随着印度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印度的对外能源依存度将超过85%,能源也将成为印度最主要的战略关切。[6]巴基斯坦能源匮乏且消费结构失衡。2014年,巴基斯坦石油和天然气消费占能源总消费的79%,消费量预计年均增长5.7%和7.5%。巴基斯坦天然气基本自给,但石油自给率低,80%以上石油消费依赖进口。[7] 印巴希望获得稳定的外部能源供应,提高能源进口多元化水平,能源丰富的中亚、俄罗斯是其重要的合作对象。

印度希望通过陆上通道获取中亚能源,促进能源进口多元化,避免海上运输风险。巴基斯坦希望通过与陆上邻国的电力贸易,弥补发电能力缺口。在加入上合组织之前,印巴都已和中亚国家开展能源合作。2011年4月,印度和哈萨克斯坦签订《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决定在核燃料供应、核医学、铀矿开采、核电站建设运营等方面开展合作。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则与哈萨克斯坦国家油气公司签订协定,收购后者萨特帕耶夫勘探区块25%的权益。[8]电力短缺的巴基斯坦积极谋求从邻国进口电力。2016年3月,巴基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签署协议,决定由土库曼斯坦经阿富汗向巴基斯坦提供电力。[9] 2016年5月,CASA-1000(中亚—南亚电力1000计划)项目启动,计划由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为巴基斯坦供应1000兆瓦电力。[10]

但是,印巴两国与中亚并不接壤,这成为影响两国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的突出问题。印巴加入上合组织后,中、俄、中亚、印巴连成一片,印巴深入开展与中亚能源、贸易合作的诉求,与欧亚区域合作进程相互促进,有望为上合组织能源合作打开新局面。

2. 促进互联互通

印巴均致力于沟通中亚,其先导项目就是推进交通设施的互联互通。目前,印巴和中亚国家通过双边努力,已经在交通联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巴基斯坦加入了国际陆路运输协定(TIR Convention),希望帮助企业进入中亚市场,也方便中亚国家借助巴基斯坦港口走向世界。巴基斯坦作为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框架(CAREC)的成员国,正积极参与跨境道路建设,推进跨境物流便利化,希望通过跨境交通便利化,促进与中亚国家的贸易关系。2006年6月,巴时任总统穆沙拉夫曾表示,“巴基斯坦是上合组织成员国进入阿拉伯海和南亚的天然桥梁”。[11]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旗舰项目,中巴经济走廊是发挥巴基斯坦“天然桥梁”作用的载体。随着中巴经济走廊的建成,不仅中国,中亚各国乃至俄罗斯的人员、资源都可经中巴经济走廊走向印度洋。中国、俄罗斯、中亚、南亚有望藉此构建更紧密的相互依赖关系,命运共同体的轮廓会更加清晰。

印度版互联互通倡议以“北南运输走廊”为代表。该项目最早由俄罗斯、印度和伊朗在2002年提出,目的是建立自南向北海陆兼顾的南亚—欧洲运输通道。印度正在着力建设伊朗恰巴哈尔港,希望以此为枢纽,建立印度经伊朗到阿富汗和中亚国家的交通线路。此外,印度还提出“香料之路”、“季风计划”、“自由走廊”等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涵盖东非、中东、东南亚的印度洋地区。2012年6月,印度还启动“连接中亚政策”,希望通过全方位接触,挖掘和中亚“大周边”的合作潜力。

上合组织有望成为中印互联互通合作新平台。印度版互联互通与“一带一路”倡议在地域范围、合作内容方面有所重叠,为两国合作提供了机会。但印度对中巴经济走廊存在误解,表现出较强的对华战略疑虑,不利于两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12]印度加入上合组织后,将互联互通作为重要政策目标,而上合组织也已在国际道路运输和贸易便利化、标准和政策对接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这为中印在上合组织框架下开展互联互通合作创造了条件。这意味着上合组织有潜力成为中印互联互通合作新平台。

(三)地区安全合作

印巴军事实力雄厚。根据“环球军力”(Global Firepower)的统计,印度军事实力排名世界第四,位居美国、俄罗斯和中国之后,巴基斯坦排名世界第14位。[13]印巴加入上合组织将显著增强后者的整体军事实力,提高维护地区安全的能力,特别是促进上合组织在打击三股势力、防范阿富汗动荡因素外溢等方面的合作。

1. 打击三股势力

印巴将打击三股势力作为安全工作重点。印度长期遭受恐怖主义、分离主义和毒品贩卖等非传统安全的伤害。美国国务院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年全球55%的恐袭发生在伊拉克、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和菲律宾这五个国家。[14]印度恐怖袭击的发动者既有本土恐怖组织,也有域外恐怖组织。本土恐怖组织中,既有“印度圣战者”、“德干圣战者”等宗教极端主义,也有纳萨尔派武装等贫民军事力量,还有“阿萨姆联合解放组织”等分离主义武装。形形色色的恐怖和极端势力成为印度国家发展的巨大威胁。

巴基斯坦恐怖势力主要为宗教极端主义分子,且受到阿富汗恐怖组织的渗透。盘踞于西北边境省份的跨境恐怖组织已成为巴基斯坦安全痼疾。巴基斯坦俾路支省的分离主义倾向严重,诞生了种类繁多的武装组织,如俾路支解放军、俾路支共和军、俾路支民族运动等。其中,俾路支解放军在俾路支的奎达、博莱等地频繁活动,多次袭击政府设施、输油管线、道路干线等。俾路支省的布格蒂反叛组织则多次攻击天然气管道,阻止政府对俾路支的开发建设活动。此外,巴基斯坦还深受阿富汗毒品之苦。阿富汗作为世界最大的毒品来源地,通过巴基斯坦等国向全世界销售毒品,严重威胁巴社会治安。

当前,伊斯兰国陷入崩溃,成员四处逃散,全球暴恐形势进一步恶化。中亚和南亚地区作为宗教极端主义势力易染指地区,已成打击三股势力的重要战场。上合组织以打击三股势力、毒品和武器贩卖为重点任务,在非传统安全合作方面具备其他国际组织和单个国家难以比拟的独特优势,正好契合印巴借国际合作维护非传统安全的诉求。与此同时,印巴两国也在打击三股势力方面开展过持续努力,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在南亚反恐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打击三股势力方面,印巴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是相互需要、互为依赖的关系,印巴加入上合组织有望促进成员国打击三股势力的合作。

2. 防范阿富汗动荡因素外溢威胁

上合组织高度关注阿富汗动荡因素外溢风险。阿富汗局势关系到几乎所有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安全,因此上合组织一直关注和积极影响阿富汗局势。2005年11月,上合组织—阿富汗联络组在北京成立。2009年上合组织在莫斯科召开阿富汗特别会议。2012年,上合组织吸收阿富汗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上合组织与阿富汗的联系更加紧密。中俄两国也一直通过双边渠道推动阿富汗问题解决。2013年,中俄印阿富汗问题会晤、中俄巴三方对话、中阿巴三方对话相继召开。2015年,首轮中国—阿富汗—巴基斯坦战略对话在喀布尔举行。中俄成为阿富汗重建过程的重要参与者。2017年2月,俄罗斯举办阿富汗问题六方磋商,参会方包括了中国、印度、巴基斯坦、伊朗、阿富汗等上合组织成员国和观察员国。

印巴均致力于实现阿富汗和平稳定。印度高度关注阿富汗问题。阿富汗的动荡局势和治理不善,使之成为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和贩毒活动的温床,对印度国家安全构成威胁。[15] 印度积极推进和阿富汗关系,包括为阿富汗提供培训支持和军事援助、扶持阿富汗IT产业、参与阿富汗重建项目,如著名的萨尔玛水坝等,以增强印度对阿富汗影响力。[16]巴基斯坦是阿富汗政治和解中的重要外部因素,也是打击涉阿恐怖主义的前沿国家。巴基斯坦认识到阿富汗局势关系到自身国家安全,致力于通过促进各政治力量的和解,实现阿富汗和平稳定。印巴加入上合组织后,将进一步增强上合组织对阿富汗问题的影响力,为成员国合力防范阿富汗动荡因素外溢创造积极条件。

 

三、需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挑战

 

扩员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合作带来了历史性机遇,但机遇和挑战往往相伴而生。为了充分利用印巴加入上合组织带来的新机遇,上合组织需要正视随扩员而来的新挑战。

第一,“协商一致”难度增大,提高决策效率紧迫性增强。国际组织的决策模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以联合国安理会为代表的“外交式”决策模式,一种是以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代表的“组织式”决策模式;前者公平性更强,后者效率更高。[17]无论哪种模式,都很难兼顾公平与效率。上合组织的“协商一致”原则集中体现于投票权的平等划分,这决定了上合组织的决策模式是“外交式”而非“组织式”,因此在强调公平的同时,决策效率难以尽如人意。例如,上合组织的能源俱乐部、上合开发银行、上合自贸区等设想受到不同意见掣肘,长期未能落实 [18];2004年提出国际公路运输便利化多边协定的制定工作,但直至2014年上合组织元首峰会才正式签署该协定。上合组织扩员后,将继续坚持“协商一致”原则。但是成员国增多,利益诉求更为多样,将增加“协商一致”的工作量和难度。为了保持和提高上合组织的集体行动能力,上合组织需要在改善决策效率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第二,成员国更加多样化,增大构建共同价值观和共同身份认同的难度。扩员之前,上合组织的六个成员国都经历过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共同的历史身份和改革记忆让它们更容易理解各自的话语逻辑和利益关切,这为上合组织形成“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创造了有利条件。印度和巴基斯坦的独立和发展史、地缘战略关切等与其他成员国有所不同,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也更为独特。例如,印度的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受到美国、日本等国的认同,巴基斯坦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则受到伊斯兰教的深刻影响。这决定了印巴的身份认同、价值观取向、关注重点等与其他成员国有所差异。考虑到原成员国之间的既有差异,印巴加入后,成员国多样性和差异性会显著提高,构建共同身份认同和价值观的难度随之增加,必然要求上合组织在体制优化、政策协调、理论建设等方面付出更多努力。

第三,多种互联互通思路并存,考验上合组织的包容整合能力。近年来,俄罗斯领导建立了欧亚经济联盟,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印度提出“连接中亚政策”、积极推进“北南运输走廊”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三国不同的互联互通思路。2015年5月,中俄决定“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相对接……通过双边和多边机制,特别是上海合作组织平台开展合作”。[19]这代表上合组织将成为不同互联互通思路对接包容的平台。2017年6月,欧亚经济联盟和印度启动自贸区谈判。[20]而“北南运输走廊”本身就由印度、俄罗斯等联合发起。这代表俄印之间的互联互通与经贸合作取得重要进展。但是,印度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合作、“北南运输走廊”等均未纳入上合组织框架,且中印正式的互联互通战略对接尚未提上日程,意味着通过上合组织平台促进地区互联互通仍任重道远。

第四,成员国在反恐和阿富汗问题上的关注重点有所不同,影响上合组织维护地区安全能力的发挥。印度重点关注阿卡尼网络、虔诚军、圣战者运动、阿富汗塔利班等恐怖组织,而上合组织长期关注东突厥斯坦运动、基地组织、伊斯兰国等,二者的关注重点需要进一步整合。在恐怖活动的归责问题上,印度谴责巴基斯坦支持针对印度的跨境恐怖活动,而巴基斯坦则坚决否认,印巴分歧可能影响上合组织合作。印度与巴基斯坦在阿富汗问题上存在不同的政策偏好,如印度更倾向于限制阿富汗塔利班的政治权利,而巴基斯坦则支持阿富汗塔利班的参政权。虽然类似分歧不会对上合组织整体行动造成重要影响,但尽快妥善解决分歧对上合组织协调有关反恐和阿富汗问题的立场非常必要。

上述挑战不利于兑现扩员红利。未来,上合组织应着眼“趋利”和“避害”开展工作。

充分利用扩员机遇做大共同利益。在成员国存在普遍共识的领域,如经贸、能源等,大力深化合作。上合组织可结合印巴两国的产业结构和发展需要,重点推进土库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TAPI)油气管线等跨中亚—南亚能源管网建设工程;消除跨境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印巴与中亚、中国、俄罗斯的双向投资;充分利用印巴人力资源优势,以及印度在IT产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优势,深化成员国之间的产业分工合作,打造上合组织内部产业链。

在成员国存在部分分歧的领域,如阿富汗问题、反恐问题、互联互通问题,各方需积极行动,求同化异,寻求一致的解决方案。印巴加入上合组织后,有意借上合组织加大对阿富汗的影响力,而上合组织也可借此影响印巴对阿富汗问题的态度。这个双向塑造过程有利于上合组织在阿富汗问题上形成共同立场。印巴在南亚恐怖组织的认定上存在分歧,但是对南亚之外的恐怖主义共识较多。因此,上合组织可基于先易后难原则,优先在南亚之外开展反恐合作。中印互联互通合作仍有机遇。首先,印度积极倡导的“北南运输走廊”,特别是伊朗恰巴哈尔港项目,面临资金和基建力量不足的问题,可以成为中印企业合作的契机。[21]其次,当共识不足影响中印“一带一路”合作时,将上合组织作为中印新的互联互通合作平台,也不失为可行的变通之策。在上合组织框架下,各方可优先开展务实合作,如按期开放《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中规定的跨境线路,并积极邀请本地区其他国家加入互联互通合作,扩大上合组织的地区经济辐射能力。

多手段避免或消除扩员副作用。扩员带来的任务增多问题,并非上合组织独有的挑战。几乎所有国际组织,如欧盟、东盟、北约,都会因扩员面临分歧增多、决策能力下降等“任务超载”问题。这些副作用凸显的是能力建设滞后于组织扩张的问题,只能通过加强内部建设予以化解。而化解分歧、促进共识和合作,也恰恰是组织存在的价值和吸引力的来源。未来上合组织可从两方面努力:

一是划定重点任务领域,避免“任务超载”。“任务超载”在扩员初期尤其明显。为此,上合组织应当根据扩员后的新形势,按照任务的紧迫程度、解决难度,对各类工作进行轻重缓急排序,保证上合组织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性价比”高的政策目标上,以便快速形成扩员后“工作成果清单”。这有助于巩固上合组织的团结和发展信心。上合组织在扩员初期,还应坚持既有的发展方向,这有利于成员国维持共识、稳定预期,也有助于新成员顺利融入上合组织大家庭。扩员可能对上合组织的体制机制提出更高要求。为防止新老问题叠加,在体制机制优化调整到位之前,应谨慎对待上合组织进一步扩员的问题。

二是为发展成员国关系夯实制度和法律基础。首先应敦促新老成员切实遵守已有条约体系,如《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上合组织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上合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等,确保上合组织成员国关系稳定发展;其次,新老成员应携手开展新的建章立制工作,包括制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未来5年实施纲要、未来3年打击“三股势力”合作纲要,并通过制定和落实合作纲要,充实和更新法律文件。上合组织应确保新的制度和规范充分代表新老成员的利益关切和重大诉求,使之成为稳定和改善成员国关系的有力保障。

上合组织是一个已成立16年的年轻组织,正处在发展壮大的黄金时期。扩员是组织发展的必经之路,随扩员而来的挑战则是“成长的烦恼”。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在“上海精神”的指引下,深化政治互信,巩固团结协作,充分利用扩员带来的历史性机遇,将上合组织打造为平等相待、守望相助、休戚与共、安危共担的命运共同体。

 

【完稿日期:2017-11-2】

【责任编辑:肖莹莹】



[1] Alexander Lukin, “Should the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Be Enlarged?,” Russia in Global Affairs, June 22, 2011, http://eng.globalaffairs.ru/number/Should-the-Shanghai-Cooperation-Organization-Be-Enlarged---15245. (上网时间:2017年4月17日)

[2] Sarfraz Ali, “Pakistan Becomes Full Member of SCO,” Daily Pakistan, June 25, 2016, https://en.dailypakistan.com.pk/headline/pakistan-becomes-full-member-of-sco/.(上网时间:2017年4月17日)

[3] 世界银行开放数据库:https://data.worldbank.org/indicator/SP.POP.DPND。(上网时间:2017年11月1日)

[4] “巴基斯坦《2015—2018年战略贸易政策框架》”,中国驻巴基斯坦经济商务参赞处网站,2016年3月27日,http://china.huanqiu.com/News/mofcom/2016-03/ 8783996.html。(上网时间:2017年7月28日)

[5] Anita Sengupta, “India and the SCO,” Observer Research Foundation, June 22, 2016,http://www.orfonline.org/expert-speaks/india-and-the-sco/.(上网时间:2017年2月15日)

[6] Kumar S.Y. Surendra, “India and the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Issues and Concern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hina Studies, Vol. 4, No. 3, 2013, p. 349.

[7] “巴基斯坦石油、天然气情况”,中国驻巴基斯坦经济商务参赞处网站,2014年6月12日,http://pk.mofcom.gov.cn/article/wtojiben/p/200905/20090506216 174.shtml。(上网时间:2017年8月25日)

[8] 刘亚南:“印度与哈萨克斯坦签署多项能源协定”,新浪网,2011年4月17日,http://finance.sina.com.cn/j/20110417/09419703493.shtml。(上网时间:2017年8月27日)

[9] “巴基斯坦计划进口土库曼斯坦电力”,中国驻土库曼经济商务参赞处网站,2016年3月12日,http://tm.mofcom.gov.cn/article/jmxw/201603/20160301278 061.shtml。(上网时间:2017年8月27日)

[10] “中亚—南亚1000电力项目启动开工”,国际电力网,2016年5月13日,http://power.in-en.com/html/power-2258862.shtml。(上网时间:2017年8月27日)

[11] “穆沙拉夫:巴基斯坦渴望成为上合组织正式成员”,新浪网,2006年6月15日,http://news.sina.com.cn/c/2006-06-15/160410164499.shtml。(上网时间:2017年7月28日)

[12] “India Has Its Reasons to Boycott China’s Belt Road Initiative,” Hindustan Times, May 17, 2017,http://www.hindustantimes.com/editorials/india-has-its-reasons-to-boycott-china-s-belt-road-initiative/story-kbLQ7Km9b9fNJTpL5hlMSO.html.(上网时间:2017年7月2日)

[13] “2017 Military Strength Ranking,” GFP, 2017, http://www.globalfirepower.com/countries-listing.asp.(上网时间:2017年8月3日)

[14]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Country Reports on Terrorism 2016,”  July 2017,           pp. 244-247, https://www.state.gov/documents/organization/272488.pdf.(上网时间:2017年11月2日)

[15] Anita Sengupta, “India and the SCO” .

[16] Mubeen Adnan and Bushra Fatima, “Strategic and Economic Interests of Pakistan and India in Central Asia,” South Asian Studies, Vol. 30, No. 2, 2015, p. 191.

[17] 外交式决策模式主要基于事中的外交博弈,组织式决策模式主要基于对主导者权利的事先确认。参见潘庆中、李稻葵、冯明:“‘新开发银行’新在何处——金砖国家开发银行成立的背景、意义与挑战”,《国际经济评论》2015年第2期,第146页。

[18] Nirmala Joshi, “The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An Assessment,” Vivekananda International Foundation, 2015, pp. 28-29, http://www.vifindia.org/sites/default/files/the-shanghai-cooperation-organization-an-assessment.pdf.(上网时间:2017年11月2日)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全文)”,新华网,2015年5月9日,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05/09/c_127780866.htm。(上网时间:2017年10月25日)

[20] “欧亚经济联盟与印度签署启动自贸区谈判声明”,中国驻俄罗斯联邦经济商务参赞处网站,2017年6月6日,http://ru.mofcom.gov.cn/article/jmxw/201706/20170602595491.shtml。(上网时间:2017年10月25日)

[21] 据《伊朗日报》2016年4月9日消息,恰巴哈尔港自贸区总经理默巴拉其称,中国投资企业到访伊朗恰巴哈尔港,考察其工业和贸易投资前景,并计划建设中国工业城及造船厂。参见“中国投资企业到访伊朗恰巴哈尔港”,中国驻伊朗经济商务参赞处网站,2016年4月10日,http://ir.mofcom.gov.cn/article/jmxw/201604/20160401292870.shtml。(上网时间: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