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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马里海盗问题透析

国研所 时间: 2009-12-02 作者: 杜兰 责编: 任莉莉

 

2008年以来,索马里海盗频频对途经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的过往船只发动袭击,劫持船只和船员,索取巨额赎金。虽然已有多国派遣军舰前往该海域护航,但海盗顶风作案之势不减,使各国人员、财产和商业贸易遭受了严重损失。国际社会在解决索马里海盗问题上显得有些束手无策,面临困境。

2008年,索马里海域发生了111起海盗袭击事件,比2007年增长了近200%,平均每4天就有一艘船只遭到劫持。而自2009年年初以来,索马里海盗已总计发起了至少179次袭击,其中52次得手,35艘船只被劫持,631名船员被劫为人质,6人被杀害。索马里海盗的猖獗程度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索马里海盗劫持船只的目的就是为了索取赎金,既不像恐怖组织那样通过劫持事件提出政治诉求,也不会像其他地区海盗一样杀人越货,这是其最显著特点。英国索马里海盗行为专家罗杰·米德尔顿估计,去年海盗拿到的赎金约为8000万美元,今年肯定还要超过这个数字。索马里海盗另一特点是作案具有隐蔽性,手段十分狡猾。他们通常是以改装过的普通民用渔船作为“母船”,航行到距离较远的外海并找到目标后,放下船上的快艇对目标船只实施包围。因此,在他们没有出手前,外国军舰很难从外表上判断出海盗船。靠近目标船后,快艇上的海盗们就会用钩锚钩住大船,然后搭起绳梯爬上船,将其劫持回老巢。被劫船只抵达港口后,海盗便要求对方支付赎金,每劫持一艘船得到的赎金平均在100万美元左右,多时甚至达到上千万美元。

据国际海事局估计,目前索马里海盗人数已经比过去增加了十多倍,达1200多人。巨大的收益和人员的充实,使索马里海盗日益向组织化、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2008年12月初,索马里海盗在哈尔迪尔港举行了为期三天的秘密会议,并成立了行动委员会,结束了此前各自为战的分散状态,提升了反剿能力。同时,在索马里几乎形成了一个大型的海盗组织,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联系网络,并在内部实行情报、指挥、抢掠、谈判、保障等具体分工。他们甚至有专门的发言人。海盗的武器装备也十分先进,不再用绳索、大刀和老式火铳等传统武器,AK-47冲锋枪、肩扛式火箭筒、枪榴弹发射器、手榴弹、大马力渔船、挂机快艇、卫星电话是其标准装备。海盗活动已经成为索马里最赢利的行业。据称,海盗的收益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船主相当于投资者,获得30%的收益;海盗相当于经营管理者,获得30%;20%的收益用于下次海盗活动的物质准备,相当于利润再投资;而剩下的20%则用于向官员交纳保护费或行贿,相当于现代企业的广告公关费用。这一行业链条涉及到索马里社会的很多阶层,将各种利益团体联系在一起。更可怕的是,这些海盗背后有一个更为庞大的犯罪网络,其中一些幕后指挥者往往住在肯尼亚或阿联酋,用劫船获得的赎金从事其他犯罪活动,例如走私毒品、武器以及组织偷渡等。

日益猖獗的索马里海盗不仅威胁着各国商船和船员的安全,也对国际海运贸易造成了无法估量的影响。亚丁湾是从印度洋通过苏伊士运河和红海进入地中海、大西洋的海上咽喉,每年通过苏伊士运河的船只约有2万艘,其中大多数都要经过亚丁湾。而且海盗袭击的目标不仅包括商业货船,还包括联合国和其他国家向索马里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物资的船只。因此,2008年联合国安理会在一年之内形成四个决议,允许各国在索马里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派遣军舰驻扎亚丁湾海域打击海盗。目前为止,已有40多个国家派遣军舰前往亚丁湾进行巡逻护航,在这个堪称“百慕大”的海域建立起一条海上安全走廊。

在国际社会共同行动后,海盗的活动得到了遏制,其得手率大大降低。多国海军舰队的巡逻护航,已迫使索马里海盗转移战场,寻找新的活动海域。近期中国籍货轮“德新号”就是在距索马里海岸700海里的印度洋海域遭劫持的,证明海盗正在向非洲以东的印度洋上转移。海盗活动范围的扩大使各国舰队更加防不胜防,难以形成有效威慑。

实际上,这只是国际社会在打击海盗问题上遇到的一个新难题,其他要应对的挑战还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索马里独特的地理位置为海盗们提供了天然的避风港。索马里海域长达3200公里,其中亚丁湾一带长1200公里,在这片广大的海域,各国军舰难以有效保护所有商船,但海盗们熟悉环境,很容易寻找目标。一旦被劫持船只被带回索马里海岸,军舰就束手无策,难以处理。如果付赎金,将助长海盗的嚣张气焰,但军舰又无法靠近实施援助,有伤及人质的危险。因此大多数被劫持事件最终都以支付赎金来解决。而且海盗行动灵活,多国部队的军舰显得笨拙、虚张声势。法国“雅各布特”号巡洋舰的舰长扬尼克·博苏抱怨说:“大型军舰在亚丁湾毫无用处。这个海域地处‘非洲之角’和阿拉伯半岛之间,很多小型捕鱼船和货轮在此行驶,鱼龙混杂,为海盗船只的出没提供了天然的庇护所,找到他们谈何容易”?

其次,在亚丁湾海域执行护航任务的各国军舰往往各自为战,尚未形成合力,没有统一的指挥部和行动计划,也没有做到信息共享。这样就使巡逻护航行动效率低下,给海盗很多可乘之机。有些国家选择搭便车或观望,有些国家派军舰则是出于自身利益目的,希望利用这一机会在亚丁湾、红海这一“黄金水道”占据一席之地。

再次,目前联合国与很多主权国家关于海盗问题的法律存在盲区,使索马里海盗有空可钻。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诸如“发生在一国领海之内的劫掠活动是否属于海盗行径”、“海盗在公海上作案后逃入该国领海,而该国暂无合法政府存在或合法政府崩溃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入其领海缉拿海盗”等问题上尚不明确,导致索马里的海盗们钻法律的空子,在公海上劫持后就往索马里领海跑,然后在那里勒索赎金。很多国家的国内法里也没有关于海盗的定义、惩治海盗的条款,结果抓到海盗后无法处置。

最后,索马里海盗能长期逍遥法外,最根本还是由于其国内政局动荡,基本上不存在“法治”,可以明目张胆地挥霍非法所得。而且,海盗与当地军阀派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自身安全在国内不受任何威胁。海盗在当地还资助贫民,受到了百姓的支持,可谓是拥有金钱和荣誉的职业。可见根除索马里海盗滋生的土壤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

随着全球化和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海外贸易显著增多,外贸进出口货物的85%由海运来完成,铁矿石、石油等战略资源的进口几乎全靠海上运输,而很大一部分远洋货船都要途经亚丁湾区域。2008年1-11月,中国共有1265艘次商船通过索马里海域,平均每天3-4 艘次,其中20%受到过海盗袭击。索马里海盗事件已造成我国人员、财产的重大损失,国家利益受到了损害,严重威胁到了我海上通道的安全。

中国是索马里海盗袭击的主要受害国之一,十分重视索马里海盗问题的应对,也已参与亚丁湾海域的护航任务。2008年12月26日中国海军舰艇从三亚启程前往亚丁湾,这是新中国舰队第一次渡海远征。到目前为止,中国已向亚丁湾派出四批舰队,不但为本国商船护航,还尽力维护该海域国际航道的安全,赢得了多方的赞赏。

维护亚丁湾国际航道的安全,既是中国维护海上运输线安全畅通的需要,也是履行国际责任和义务的体现。中国舰队在保护本国商船的同时,积极与他国海军合作,协助他国舰队的巡逻护航,并帮助保护联合国人道主义救援船只,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姿态。此外,我国国防部向各国提出,为提高护航效率、避免单独作战,建议实行“分区护航”。该提议已经得到很多有护航军队国家的响应,这也体现了中国积极与各国合作,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在索马里海盗问题上做出贡献,中国不仅需要参与国际合作,也要在促进索马里国内发展上发挥作用。目前来看,索马里国内的动乱效应已通过海盗活动大大扩散,危及到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利益。解决海盗问题最根本的途径是结束索马里国内的人道主义危机,尽快帮助索马里建立一个有效、和平、稳定的政府,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国际社会的携手合作。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与非洲各国具有良好合作关系。中国可在联合国框架内,增加对索马里的经济援助,帮助其人民缓解贫困,重建家园,并进行多方协调,共同努力实现索马里的国内和平。这既体现中国对世界和平、稳定、繁荣负责任的态度,也体现了和谐世界的精神。

中国海军舰队的护航行动是保护我国家利益的需要,而且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有责任执行安理会的决议。中国舰队师出有名,但国际社会上仍有些杂音,担心中国在显示军力、是更加好斗的表现。中国的海军发展不谋求霸权,但在维护国家利益与世界和平、稳定方面,中国会主动承担责任,发挥积极、建设性的作用。中国舰队在按照联合国决议和相关国际法执行任务的同时,也加强与各国护航舰队的交流、合作,增强战略互信,彰显解放军积极维护世界稳定与和平的决心和信心。